各院(部)级党组织:
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党员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文件(陕教工组办【2020】1号)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党员自愿捐款要尊重党员意愿,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采取从工资收入中统一扣缴的做法,捐款要有序开展,一般不采取聚集方式。
2.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许多党员已以特殊党费等形式自愿捐款,前期捐过的,可不再捐款。同时计入本单位党员捐款总数。
3.各院(部)级党组织收到党员自愿捐款后,对所捐款严格管理,如数上缴组织部,组织部统一汇总缴省委教育工委,工委汇总后交省委组织部后上交中组部。每天16:00前将党员自愿捐款人数和实际捐款数额发至组织部邮箱(zzb@xpu.edu.cn),联系人:杜小刚。
4.各院(部)级党组织对党员捐款要认真统计,活动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印制统一样式捐款收据,以院(部)级党组织为单位统一为党员发放。
5.民主党派成员提出捐款的,请他们参加本党派组织的捐款活动,对既不是中共党员,又不是民主党派成员的干部有意捐款的,各院(部)级党组织汇总后,由组织部通过联系向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捐款等帮助他们表达自己的心意。
党委组织部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