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
按照省委高教工委第三督导组和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我校已于上学期末下发了《关于上报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的通知》,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按照通知要求,于2014年2月28日(周五)前将领导班子整改工作方案,党员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措施相关材料收齐后报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后勤领导班子整改工作方案和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需报请所联系学院和分管后勤的校领导或校党委委员审阅;党员处级领导干部的个人整改措施需由分管校领导进行审阅。
西安工程大学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