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省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开展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教工干[2010]4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处级单位和校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工程大党字[2008]14号)文件精神,经校考核领导小组2010年12月27日会议研究决定,就处级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内容
对处级单位进行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考核;对处级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综合考核。
二、考核的程序和考核办法
(一)各处级单位的考核
1.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程大党字[2008]14号文件中《教学单位年度目标任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和《教学单位2010年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分值占80%)以及《教学单位年度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细则》(分值占20%)的相关内容对各教学单位的工作分别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2011年1月4日前分别报送人事处和组织部。同时,教学单位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相应评价(分值占80%)。
2.各处级单位要对照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教学单位在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上报告工作;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在学校教代会上报告年度工作,学校教代会代表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进行年度工作评价(分值占20%)。
(二)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
处级领导干部按照考核要求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并填写《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表》。述职报告要围绕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总结一年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等,并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机关处级干部在与其工作联系较为密切范围的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校领导和校党委委员参加分管部门或分工联系单位的述职大会。
非领导职务的处级干部参加所在单位职工序列考核。
(三)考核等次的确定
2010年处级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处级单位和校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工程大党字[2008]14号)文件相关精神,由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年终考核工作,从时间安排、组织准备上给予保证,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的处级干部述职大会应安排在2010年12月29日~2011年1月10日之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单位与组织部协调确定。
(三)《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表》和个人述职报告于2011年1月11日前由各党总支统一送交党委组织部。
(四)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述职时要专门对自己廉洁从政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向职工汇报,同时对其廉洁从政和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测评。
附件: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考核内容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西安工程大学
201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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