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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19-11-27 10:06 点击: / 次

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解决我省高校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上热中温下凉”问题比较突出,组织生活质量普遍不高,“三会一课”方式载体创新不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建促发展效果不好等问题,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就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党支部建设重点任务落实

  (一)突出强化政治功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政治功能,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各方面,确保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在基层党支部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严把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关,涉及人才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及教职工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评奖评优,学生表彰奖励、研究生推免、就业推荐等工作应征求党支部意见。

  (二)优化支部组织设置。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实现有效覆盖、创新发展。教师党支部在按教学科研单元设置的基础上,也可按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学生党支部按年级、班级或专业设置为主,也可在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设置。探索将辅导员、班主任、高年级优秀党员编入低年级学生党支部,解决低年级党组织“空白点”问题。强化教师党员的育人责任,建立优秀教师党员联系帮带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开展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联合、共建活动。

  (三)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建立健全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作用发挥、管理监督等机制,2020年底前实现“双带头人”全覆盖。“双带头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副书记或委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培养锻炼。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高校每年要对党支部书记至少进行1次全员培训。

  (四)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时间、每次确定主题,主题党日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创新方式方法,改变“简单学文件,机械读报纸”的情况,坚持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积极探索互动式、论辩式、沙龙式、言评式等新模式,让组织生活触及思想灵魂,让有意义的事情有意思。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创建网上党校、党建论坛等平台,推进“智慧党建”。用好我省红色文化资源,发掘学校特有传承精神,积极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

  (五)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培育推广党支部建设优秀典型经验,选树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严格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健全党内关爱帮扶机制,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通过党员先锋队、志愿服务站、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教育引导党员在日常学习工作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带头推动改革发展。教师党员要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争做“四个引路人”“四有好老师”的表率;学生党员要弘扬青春正能量,践行优良学风,争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

   二、聚焦整顿提升,持续推动软弱涣散党支部有效转化

  (一)合理确定整顿对象。充分运用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进行打分排序、分析研判,根据所属党支部整体情况、工作实绩表现、存在突出问题等,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实事求是、从严把握,确定软弱涣散党支部。重点整顿存在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书记和支委会履职不力,思想政治工作效果不好,党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的党支部。

  (二)扎实推动整顿工作。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精准施策,研究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整顿措施,积极促进软弱涣散党支部的有效转化。建立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书记包抓软弱涣散党支部制度,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对软弱涣散党支部书记的集中培训,提高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素质;按照“一支部一台账”的原则,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每月跟踪、季度督查、定期反馈、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整顿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三)从严开展审核验收。软弱涣散党支部完成转化的,由党支部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进行核查,符合转化标准的,由院系党组织向学校党委提出申请,不符合转化标准的,继续进行整顿提升。学校党委要逐一对申请党支部进行实地检查验收,核实整改成效,听取师生意见,严格退出标准。院系党组织要加强跟踪管理,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党支部建设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一)夯实工作责任。建立高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直接负责,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党支部建设情况列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组织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师生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二)强化基础保障。按照教职工党员年人均不少于200元、学生党员年人均不少于100元的标准保障党建工作经费。从党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党支部,用于党支部建设、活动开展。党支部应有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党员服务站等活动场所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落实党支部书记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探索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比照同级行政负责人核算工作量等激励保障制度。

  (三)推进创先争优。持续深化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双创”工作,加强对全国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的跟踪指导,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建设成果。按照科学考评、动态管理、整体提高的原则,科学设置标准,深入开展“对标争先、晋级争星”活动,形成创先争优浓厚氛围,不断激发党支部活力。

  (四)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双联双考”制度,高校、院系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指导一个师生党支部,年终既考核师生党支部抓党建工作成效,同时也将联系包抓情况作为考核高校、院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项工作内容。每年组织开展党支部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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