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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安工程大学基层党组织 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1-07-02 16:46 点击: / 次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对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管理,明晰党建基金使用的具体范围,根据《西安工程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18〕78号)文件精神,经与财务沟通协商,组织部2021年7月1日部务会研究,就《西安工程大学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西工程大党字〔2016〕14号)文件中“经费使用范围”的“(二)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党建相关主题和专项活动等,含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以支部为单位组织的党员集体外出参观学习费用”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党建相关主题和专项活动中需要发放校外专家的讲课费、指导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等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1)校外专家的讲课费和指导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中级及以下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3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指导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2)校外专家的咨询费和评审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中级及以下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5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各院(部)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建基金的管理及使用,严格按照规定审批执行。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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