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我校召开干部会议,宣布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学校领导任职的决定:张美忠同志任西安工程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二级高级监察官,陕西省监察委员会驻西安工程大学监察专员。
(撰稿:杜小刚 审稿:胡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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