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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处级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14-12-16 00:00 点击: / 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在省属高校开展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要求,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处级单位和校处级干部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工程大党字[2008]14号)相关精神,经校党委2014年12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现就2014年度处级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和内容

对处级单位进行以2014年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能履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考核;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综合考核。

二、处级单位的考核

(一)对教学单位的考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教学单位《2014年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书》(分值占80%)和工程大党字[2008]14号文件中《教学单位年度目标任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分值占20%)对各教学单位的工作分别进行量化考核,相关职能部门须将量化考核的结果于2014年12月23日~26日分别报送人事处和组织部。

(二)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考核评价:各处级单位要对照2014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学校将各单位2014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校园网上公布。学校教代会代表、校务督察组成员(列席教代会)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进行年度工作评价(分值占30%);教学单位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相应评价(分值占40%);校领导对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相应评价(分值占30%)。

(三)2014年度处级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评价分为四个序列进行。分别按照:教学单位;机关党群部门〔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工会、纪委办(监察处)、校团委〕;机关行政职能处室(含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后勤发展集团)、直属单位(图书馆、校医院、网络管理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档案馆)四个序列排序。

(四)机关党群部门、机关行政职能处室和后勤、直属单位三个序列总排序最后的扣发该单位人员学校年终奖励部分的5%。

三、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

处级领导干部按照考核要求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并填写《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表》。述职报告要围绕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总结一年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等,并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机关处室个别人数较少的部门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部门合并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教学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并对其领导班子和个人进行测评;校领导和校党委委员参加分管部门或分工联系单位的处级领导干部和班子述职大会。

非领导职务的处级干部参加所在单位职工序列考核。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

2014年度处级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处级单位和校处级干部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文件相关精神,处级单位优秀名额按照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各占单位总数25%的比例分配,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优由考核为优秀的处级单位提出具体人选,名额按教学单位和机关、直属单位处级干部人数的相应比例分配,优秀处级单位和优秀处级领导干部由校党委会最终研究确定,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年终考核工作,从时间安排、组织准备上给予保证,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的处级领导干部述职大会应安排在2014年12月16日~2014年12月31日之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单位与组织部协调确定。

(三)《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表》和个人述职报告于2015年1月4日前由各党总支统一送交党委组织部。

(四)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处级领导干部在述职时要专门对自己廉洁从政、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摒除“四风”的情况向教职工汇报,并接受教职工对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测评。

附件: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考核内容

《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表》(点击下载)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西安工程大学

2014年12月15日

附件

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

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

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的情况;

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事关方向、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情况,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情况;

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联系群众,自觉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情况;

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谦虚谨慎,克己奉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二、组织领导能力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

发现人才、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

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还要重点考核其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

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

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

四、工作实绩

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

五、廉洁自律

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

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4年度党支部工作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填报《2014年教学单位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干部聘任报名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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