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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7-08-31 14:58 点击: / 次

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总体部署和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2017]163号)文件要求,现将近期我校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录入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入库信息校核工作

2017年6月下旬各院(部)级党组织提交的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已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现将党员和党组织信息从该网络版信息系统导出EXCEL表格,并返还各院(部)级党组织,请认真校核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信息更新完善工作

各院(部)级党组织应认真校对《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返还名单,要求已转出的2017届毕业生党员不在名单内,同时确保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全体师生党员均包含在名单内,组织部将根据反馈信息进行网络版信息系统的更新与完善。

重点要注意查核完善以下人员的信息采集与录入工作:

1、2017年9月5日以前新入职的教职工党员、2017年上半年新发展的师生党员、我校2017届毕业学生录取为本校专升本或研究生(含保研和考研)的新生党员,以及对照返还的EXCEL表格有遗漏的师生党员,请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由校党委组织部即时录入信息系统。

2、2017级新生中由校外录取的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党员,须进行党员资格审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先进行信息采集,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待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统一录入系统。

三、高度重视稳步推进信息入库工作

1、各院(部)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汇总、校核和录入工作,稳步推进确保“十九大前初步建成并运行起来”的目标实现,推动组织工作信息化规范化。

2、各院(部)级党组织应及时完成《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的填写,两个表格均应在院(部)级党组织存档备查,其中《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请于2017年9月6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信箱:792051259@qq.com。报送时上述两类人员请以《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即时入库)》和《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资格审查)》进行文档命名加以区分。

 

 

                  党委组织部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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