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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经济困难党员进行慰问的通知
发布时间:13-12-18 00:00 点击: / 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

临近春节,为了使经济困难党员能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困难党员补助办法》(工程大组字[2011]24号)和本单位所属党员的实际情况,由党员本人填写书面申请,各党总支审核后于2013年12月31前将困难党员名单报于党委组织部(每个党总支至多报送2名困难党员),经党委审批后将对上报的困难党员发放困难补助进行慰问。

党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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