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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西安工程大学第四十七期发展对象(金花校区)培训班通知
发布时间:14-11-13 00:00 点击: / 次

各学院党总支、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了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训和教育,加深他们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对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和现阶段任务的认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深刻领悟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根据西安工程大学2014年度党校工作计划安排,由艺术工程学院党校分校承办我校第四十七期发展对象(金花校区)培训班。

主办单位:西安工程大学党校

承办单位:艺术工程学院党校分校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金花校区的教职工和学生,未经学校党课集中培训,已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二是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三是政治审查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可被推荐参加本期党课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为主,观摩教学内容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史等为重点,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质量。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专题授课、观摩教学、分组讨论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时进行结业考试,综合考核,笔试成绩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培训安排

1. 本次培训定于2014年11月10日开始,在金花校区如意报告厅按教学计划授课。

2. 每次课后各学院自行安排分组讨论,每次组织讨论不少于1小时,地点由各学院组织安排,个人自学时间按规定内容自行安排。

3. 本次培训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要教材,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配发。

五、其他要求

1.各党总支要重视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抓好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学员的学习和讨论。各单位负责人由各党总支确定。

2.各单位负责人课前要检查本单位学员的出勤情况,及时上报考勤及讨论记录。学员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凡无故缺课达两次以上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3.各级团组织应积极配合本次培训,开展一些有助于党课教育的系列活动,切实做好推荐选优工作。

4.各学院请将《第47期发展对象参加党课培训基本情况登记表》的电子版于2014年11月6日(周四)下午16时前发到指定邮箱(370303120@qq.com)中。

5、请各位主讲教师提前备课,培训中如有时间、地点的变化,艺术工程学院党总支将及时通知。

6、艺术工程学院党校分校培训联系人:吴昌敏

电话:18509212088

邮箱:370303120@qq.com

附:第四十七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

西安工程大学党校

艺术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4年10月30日

第四十七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主讲人

地 点

11月10日(周一)

16:00-18:00

开学典礼

电视观摩讲座

熊继光

金花校区如意报告厅

11月11日(周二)

19:00-21:00

第一讲

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

黄海峙

金花校区如意报告厅

11月12日(周三)

19:00-21:00

第二讲

党的宗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徐利兰

金花校区如意报告厅

11月13日(周四)

19:00-21:00

第三讲

党的组织原则

阚 佩

金花校区如意报告厅

11月14日(周五)

19:00-21:00

第四讲

党的组织纪律

熊继光

金花校区如意报告厅

11月17日(周一)

19:00-21:00

第五讲

大学生廉政文化教育

郑卫东

金花校区如意报告厅

11月18日(周二)

19:00-21:00

第六讲

明确党员标准,端正入党动机

争取早日站在党旗下

王 志

金花校区如意报告厅

11月20日(周四)

12:30-14:00

考 试

高 翔

蔡 洋

艺工教学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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